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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外包”成趋势,没有法务的公司就像在裸奔!

最近被至少十宗官司缠身的小胡很绝望,他将面临的可能是以个人资产来偿还公司债务。去年,小胡和几个朋友共同成立了一家商贸公司,通过天猫店铺进行销售,并约定由小胡作为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小胡刚开始经营得很不错,甚至吸引了几个合作方,但去年6月,生意出现下滑,资金出现问题,供应商的货款付不上,公司也被供应商告了。而在公司内部,很多之前被掩盖的问题都暴露了出来。

设立公司时,小胡和他的朋友们虽然对各自股权比例进行了约定,但并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司的管理和内部的决策。

后来其他合作方加入,也没有明确权益分配方式,更麻烦的是,无论是前期其他股东的投资款、还是向供应商支付的货款,都没有走公司的对公账户,而是全部进入了小胡的私人账户。

“股权投资款都分散地打入个人账户,仅凭协议难以认定各笔款项的性质,到底是投资,还是借款呢?”

律师分析说,小胡说生意亏了,供应商起诉公司,和他一起做生意的朋友都不相信,认为是他把钱私吞了。本来这件事好解决,可以查账本,和对公账户的流水一对比就简单明了。

可公司没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没有账本,小胡的私人账户里面走的既有公司的账,也有自己甚至自己家庭的账。“公、私账混同不仅导致对内股东之间讲不清,还将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即小胡可能要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律师说,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是现代公司制度最重要的特征,公司作为法人以公司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仅需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对创业者来说,创业风险能控制的话,失败了仍有从头再来的机会。然而,一旦像小胡这样,企业同个人财务混同,法院判决时可能会“刺破公司面纱”,否定公司独立人格的存在。

相比之下,最近刚给公司搬新家的周婷幸运多了,去年7月,周婷的公司注册成立,一个月不到,公司就配齐了会计和法律顾问,那时公司甚至还没有开始正式运作。

“我的伯乐,也就是公司另外几位股东都是非常有经验的企业家,他们建议一定要先配备会计和法律顾问。”初出茅庐的周婷直言自己当时很“嫩”,如果不是几位股东提醒,她根本想不到要做这些。没过多久,一场让公司差点垮掉的危机就让她见识到了法律的作用。

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法律事务不可避免将存在,从公司成立需要提前签署:

①出资协议、②租赁场地、③确定股权结构、④办理工商注册。

到公司投入经营需要建立:

①内部规章制度、②招聘员工形成劳动关系、③购置办公用品等。

直到公司对外开展业务经营需要签署:

①业务合同、②办理款项借贷和抵押、③进行合规化的经营活动。

以至于部分公司需要投融资,进入资本市场挂牌或者IPO等等。

如果说哪一个公司没有法务需求,那估计要么是老板对于法务视而不见,要么是公司尚未开始实质性运作已经胎死腹中了。

对于公司的法务需求,有多种解决方法:

1、可以在公司内部设立法务人员(中大型企业可能设立法务部)

2、可以聘请法律顾问解决一些日常的法务需求

3、还可以将公司的法律事务整体打包给外聘的律师团队,我们将后者称之为法务外包。

当如,如果公司老总认识很多律师,或许也会采用零散电话咨询、请客面询等方式来替代,但是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在此不做阐述。

很多人对于法律顾问和法务外包是否一致存有异议,当然本人也认为广义上的法律顾问包含了法务外包。

只不过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法律顾问在实践中很多时候都是公司出现了问题之后,再考虑找律师解决,大部分只是亡羊补牢而非提前预防。

而我们这里谈的法务外包,是在传统法律顾问基础上的改进版,或者称之为“提前预防版”,指的是律师全程参与到公司的运作过程中,对于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事无巨细均参与处理,将公司的法律风险从源头进行防治,做到早预防、早发现,防患于未然的一种服务服务形式。

如此一来,想必大家应该知道我们所说的法务外包,更加倾向于将公司内部法务所需要完成的工作,全部外包了律师团队来负责、服务。

这种形式并非是新的服务形式,而只是对于原来服务模式的革新和改进。

对于“法务外包”,因为“何长明律师团队”已经针对多个中大型公司提供了多年的服务,在此由笔者作为一个工作小结,与大家分享我们关于法务外包的点滴经验,也是对公司老总在采用法务外包前所需要考虑和注意的一些事项:

●首先,需要评估公司是否需要采用“法务外包”的形式

毕竟法务外包形式将会大幅度增加公司的成本,而每个公司的情况有所不一,所以有必要评估一下采用这种形式的必要性。

如果一个公司之前从来没有法务的明确需求(当然也可能是未能察觉),也从来没有聘请过法律顾问,可以考虑通过一个月的时间收集数据,对公司的所有业务做个重新梳理,查看其中是否有法律服务的需求。

如果实在没有,或者需求量极小(低于三次),那或许这个公司对于法务外包的形式还比较遥远。

而如果公司之前已经聘请了法律顾问,只是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在增加,譬如出现了顾问律师无法及时反馈法律文书的起草和修改需求,无法在需要顾问律师抵达公司的情形下得到及时的满足,对于部分法律业务的需求无法获取专业律师的支持等情形。

那么,应该可以说明法律顾问的需求已经满足不了公司日益增长的业务所产生的法务需求,或许,公司的确需要考虑法务外包这种形式了。

●其次,需要评估公司对于法务外包费用的承受能力

对于一个小的公司,即时有非常多的法务需求,也非常希望法务能力的提高与公司的业务增产呈正比趋势,但是,毕竟法务外包的费用将会大幅度增加公司的成本支出,所以还是需要做个评估,是否具备了相应的承受能力。一般而言,法务外包的费用将会是原法律顾问费用的3-5倍。

●再次,需要了解一下律师团队能否提供法务外包专业的法律支持

法务外包优于传统的法律顾问形式,在于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作为支撑,而传统的法律顾问仅有单个律师作为支持,要么囿于专业无法提供全面法务支持,要么仅为“万金油”律师而无法提供有效的专业支持,而法务外包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只不过对于公司而言,在选择之前首先评估自己公司的需求,而后对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进行充分了解,看是否能够达到和全面满足公司的需求,如果可以,那么恭喜你,公司找到了能够提供全面法务支持并采用法务外包形式的专业律师团队。

●最后,特别需要重点说明

法务外包并非一种新的法律服务形式,我们需要更加注重其实质而非外形,不管是法务外包的团队律师,还是法律顾问可能提到的背后律师团,如果没有真实、紧密、高效的几个律师组成团队,而只是松散的只是为了承接业务临时组建而付款之后即只有一个律师提供的服务,那这一切都是在耍流氓。

而这一点,也是“何长明律师团队”极为重视,成立团队分工负责,提供高效法务外包服务的重要理由。

所以,对于公司老总,应该在采用法务外包的形式之前慎之又慎、多多考虑和考察,寻找到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务外包服务,为企业的腾飞插上双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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