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鲜活的生命 在耶鲁法学院的门口上方,刻着这样一句话:“法律是鲜活的生命,而非僵化的规则。”这句话是对卡多佐法官在耶鲁第二次演讲主旨的简要概括。在 1923年,这并非一个全新的观点,但它还没有被法官、律师和主流法学院的教授们普遍接受。在1900年之前,在卡多佐和本导言作者的老师那一辈,不会有 人把这些观点介绍给法学院的学生。法学研习的对象是“实证法”,即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真实的法律文本和准确的理解等。 在作学生和从事律师工作的时候,卡多佐并未持有过上述法律理念。“我承认,只有到了晚年我才意识到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