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期间担任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指定的杭州中远建设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在担任管理人期间,本所从破产重整与清算业务部成员中专门挑选了十名专职非诉、专职诉讼律师及律师助理组成了一个管理人团队,积极履行管理人职责,在半年多的时间内就顺利完成了破产管理人的全部工作。
二、2015年12月8日,何长明律师带领我所与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参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浙江锦绣天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的竞争,并成功中标,该案系总标的为30个亿的房地产破产案件。本委员会正以高效、专业、负责的工作态度推进该案件破产清算工作的进行。